還敢對野生動物下手?
現在用手機就可舉報!
野豬、麻雀……還敢碰這些東西?拿起手機就可以舉報!3月25日,浙江省杭州市檢察院“檢察監督線索舉報-野生動物保護”專項支付寶小程序正式上線,所有市民動動手指就可以參與其中。
檢察機關一方面創新手段加強對野生動物的保護,另一方面,對于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行為依法嚴懲,通過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放生大鵟跟蹤器停止不動
牽出下毒餌非法狩獵人
對非法狩獵、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嚴重破壞國家野生動物資源和生物的多樣性,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遼寧省遼陽縣檢察院主動出擊,迅速辦理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案件。
大鵟 圖片來源于網絡
2019年8月
沈陽市猛禽救助中心接到了大興安嶺林業部門送來的一只幼年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大鵟,該大鵟身體虛弱,無法進食。經過救助站工作人員3個月的精心喂養、野化訓練后,同年11月將這只大鵟放飛。在大鵟被放飛前,為了實時跟蹤其身體情況和野外生存能力,工作人員給它安裝了GPS定位。
今年1月2日
工作人員發現大鵟的跟蹤器停止不動,位置在遼陽縣和本溪縣交界附近。救助中心的志愿者們根據GPS信號找到大鵟時,它已經死亡多日,被積雪覆蓋。
接到報警后
遼陽縣森林公安經現場勘察,在案發現場3公里范圍內進行排查發現有人投放大量的玉米、黃豆制成的毒餌,經解剖發現大鵟嗉囊里有骨頭和肉,檢測結果為吃了毒死的野雞,屬于二次中毒。警方斷定,事發地附近有人進行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犯罪活動。
警方對村民進行走訪和排查后
鎖定遼陽縣甜水鄉李家村的袁某。袁某到案后交代,2019年8月,其在李家村行家溝鋪野生動物棲息地,通過設鳥網、套子和投放玉米、黃豆制成的毒餌,非法獵捕野生動物。警方在其車庫查獲野兔、野鳥,其中有14只野生動物,包括紅隼1只、普通鵪鶉1只、山斑鳩2只、松鴉4只、雉雞4只、草兔2只。經鑒定,紅隼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其余的野生動物屬“三有”保護動物。袁某還交代,這些動物毒死后私下進行了買賣交易。
遼陽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認為,被告人袁某非法獵捕殺害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破壞國家野生動物資源,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其行為違反了《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遼陽縣檢察院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狩獵罪將被告人袁某依法提起公訴。同時,該院公益訴訟部門對袁某立案審查,發出訴前公告,將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違法馴養野生動物,亂丟病死珍禽
在對一起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提起公訴后,山東省青州市檢察院依據線索,啟動公益訴訟程序,于近日對涉案3人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立案審查的決定。
孔雀、紅腹錦雞、白鷴 圖片來源于網絡
郭某是昌樂縣農民,經營一家駕校,業余時間喜歡養殖一些珍禽;呂某是壽光市農民,平時在家養殖孔雀、紅腹錦雞、白鷴等鳥類;李某在青州經營了一家禽養殖場。三人均在未取得林業部門頒發馴養繁殖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養殖珍禽。
2015年7月
呂某從網上發現李某養殖場的電話后,便電話詢問有無紅腹錦雞苗和白鷴苗。隨后,李某專門與徐州云龍水利珍禽養殖場業主梁某(已另案處理)取得聯系,不久就從這家養殖場購得紅腹錦雞苗10只和白鷴苗2只。隨后,他以每只賺取20元和50元的差價出售給呂某。呂某收購上述幼苗后,在家中馴養繁殖。2018年11月,壽光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調查時發現呂某在家中非法馴養野生動物。經鑒定,涉案紅腹錦雞和白鷴均屬于《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二級保護物種。
2016年10月
郭某發現李某養殖紅腹錦雞,經協商以“頂賬”的方式從此處取走紅腹錦雞母雞一只。不久,郭某發現呂某也養殖紅腹錦雞,兩人商定:郭某再用兩只矮腳雞換得呂某的一只紅腹錦雞公雞。上述兩只紅腹錦雞因郭某飼養不善死亡。對死亡后的紅腹錦雞尸體,郭某未作任何處理便扔進了附近的垃圾桶。
2018年11月
昌樂縣森林公安局根據調查掌握的情況,依法對郭某、呂某以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立案偵查。隨后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發現并掌握了李某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并對李某立案偵查。
2019年12月,公安機關將此案移送昌樂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因該案主要犯罪地在青州,今年1月14日,昌樂縣檢察院將此案移送青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刑事檢察部門在審查起訴過程中,認為郭某、呂某、李某的行為在涉嫌刑事犯罪的同時,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遂依法將案件線索移送本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經審查,該院認為郭某等3人的行為破壞了野生動物資源和生物多樣性,且侵犯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依法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立案審查的決定。
全縣父老鄉親:
當您接到省民調中心0791-12340、0791-86312345等號碼的測評電話時,請您耐心接聽,期待您用普通話做出“非常滿意”的評價,您的贊許和肯定是對我縣檢察工作最大的鞭策和鼓勵!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闔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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