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話說得好
no zuo no die
這句話用在下面這男子的身上
特別地合適,
事情要從一條朋友圈說起
闖紅燈還發朋友圈?
是在“挑釁”還是在
考驗警察蜀黍的追捕能力?
接到市民舉報后,
交警部門立刻展開調查。
經過初步調查,
民警鎖定贛JY**48的白色小車
為涉事車輛。
當事人楊某為當時車輛駕駛員,
闖紅燈地點位于北橋與公園路路口
沒錯,就是這輛車!
最近天氣有點熱
來蜀黍這里喝杯茶吧
經詢問,楊某交代說車是借來的,途經事發紅綠燈路口時,認為現場沒有交通探頭,就萌發了錄制一段闖紅燈視頻的想法。
當事司機 楊某:
前段時間手機攝像頭壞了,很久沒發朋友圈,當天手機剛修好,就心血來潮拍了這樣一段。
來,算算
這一筆“任性賬”
民警在對其駕駛機動車闖紅燈
罰款100元,扣6分
對其駕駛機動車不按道行駛
罰款100元
對其駕駛機動車拍視頻妨礙安全行車
罰款50元,扣2分
結果
總罰款250元,扣8分
民警對于楊某駕駛證已累計記分滿12分的狀態,予以扣留駕駛證,并告知其15日內到車管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
最后,小編在此奉勸各位
珍愛生命 開車請不要“作”
綜合來源:萍鄉廣播電視臺、萍鄉交警直屬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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