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縣歐某長期沉迷網絡賭博,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共計五十余萬元。近日,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結了該起詐騙案,判處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經審理查明,2018年3月份,被告人歐某因網絡賭博需要資金,為騙取被害人李某的錢財,謊稱其在廈門做 "紅墻保元丹"生意,并以需要資金周轉為由,高額利息為誘餌多次找被害人李某借錢。期間,被告人歐某還與王某串通,假稱兩人在做“紅墻保元丹”的生意需要籌資,并編撰虛假聊天信息,謊稱其做的生意有翻幾倍的利潤,邀請被害人李某入股,進一步騙取其錢財,共計騙取李某人民幣五十余萬元,所得贓款均被歐某用于網絡賭博揮霍。2019年3月13日,公安民警將歐某抓獲歸案。
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歐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系坦白,可從輕處罰。責令被告人將詐騙的非法所得,退賠給被害人。綜上,法院遂對歐某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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