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經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研究,作出如下決定:
1.除與安徽省交界的原有治超站及縣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對來彭人員實行正常的“兩查一測”外,取消全縣境內所有道路體溫檢測點。2月22日中午12:00之前執行到位。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機關單位執行,不得有誤。
2.解除縣城區域道路臨時交通管制,撤銷所有交通執勤點,2月22日中午12:00之前執行到位。
3.壓實鄉鎮各自然村組、城區物業小區和開放式小區,及全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外來人員管理責任,執行“兩查一測”和登記。對新增外來人員,各自然村組、小區、黨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要通過個人手機核查行動軌跡。對復工復產的上班人員及車輛不得設阻,身體狀況無異常的確保通行。
4.我縣車輛不得擅自前往湖北等重點地區接送人員;確需前往的,事前向所在單位或鄉鎮提出申請,并列明接送對象的數量及詳細身份信息,單位或鄉鎮審核后報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批準。未經批準,擅自前往湖北等重點地區接送人員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彭澤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22日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