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檢察官,非常感謝你們,我兒子現在在家上網課了,落下的課程都補上來了,我們會繼續督促他的,再次對檢察院的工作表示感謝......”手機視頻中傳來一位婦女有些激動地聲音。
案件承辦人通過微信視頻回訪
原來這位婦女是吉水縣檢察院近日辦理的一起未成年犯罪案件中涉罪未成年人的母親,案件承辦人正通過微信視頻的方式對這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父母進行回訪。在案件偵查階段,檢察院承辦人通過電話聽取、微信視頻、電子閱卷等方式依法主動提前介入,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做好證據收集工作。案件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逮捕后,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多次主動前來反映:孩子一時犯了糊涂,通過接受司法機關的教育已經認識到了錯誤,作為家長今后會嚴加管教,孩子在上初中,學校的網課已落下了一部分,家長心里很著急,希望辦案機關能夠給孩子一個不耽誤學業、改過自新的機會。
了解情況后,承辦人立即通過“云”提審方式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訊問并提醒其做好自身防疫工作;通過電話積極協調公安機關、學校、當地政府等部門就其日常表現、學習情況開展社會調查;組織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圍繞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事實、情節輕重、認罪態度及羈押必要性等方面進行研討論證,綜合該涉罪未成年人案發時未滿16周歲、有明顯悔罪表現、取得了被害人一方諒解、具備家庭監管條件且系初犯、無其他不良日常表現等因素,該院依法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經回訪了解,該涉罪未成年人已回歸學習生活,每天按學校要求在家認真上網課,并定期向辦案機關報告生活、學習動態。
疫情防控期間,吉水縣檢察院始終保持法治定力,忠于法律,切實把握政策、法律界線,積極創新運用“云”辦案模式,高效快速處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挽救和犯罪預防工作,為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貢獻檢察力量。
(供稿:彭珍)
(吉水縣融媒體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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